专业代码:130401
学科门类:艺术学
主干学科:美术学艺术学理论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美术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能大,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能适应国家基础教育发展所需要的中小学和职业教育的高素质美术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以及能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能在企事业单位、艺术机构从事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并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学习奠定基础。
二、培养规格
1.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认识科学、艺术与社会的关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求实,为民族复兴而努力工作。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文化视野开阔,具有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使命感。
2.系统掌握美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艺术教育的基本规律、方法;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艺术素养与从事造艺术教育、管理、科研的能力,具备艺术创作、鉴赏、评论的规律和方法,同时具备从事艺术教育与一般性商业美术设计工作的能力。
3.了解与美术学专业相关的各交叉学科的知识,具有适应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能参与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具有初步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设计美术课程的能力,具备一定的艺术设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与文字表达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等语言运用能力,具备国际化视野。
6.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表格及图像处理;能够熟练运用专业软件解决本专业领域的问题;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获取各种信息。
7.具有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广泛的知识或兴趣,具备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8.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9.师范生应准确理解中学、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三、课程设置结构体系
课程结构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其中理论教学包括通识教育课(教育基础课、通识教育主干课、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师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教育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修课、专业任选课)三个教学平台;实践教学类包括入学教育、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教育实习)、专业见习、艺术考察与实践、课外素质拓展、创新与创业实践、专业技能训练与测试、毕业论文设计与美术创作及展示等部份。
四、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入学教育、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专业见习及艺术考察与实践,教育实习、课外素质拓展、创新与创业实践、专业技能训练与测试、毕业论文辅导答辩与美术创作展示等实践活动安排在周末和课余时间进行。
1.入学教育
安排在第一学期入学后进行,时间为1周。入学教育原则上安排在实习基地进行,旨在让学生了解专业性质与课程设置,增强对美术教育专业和教师职业的感性认识,对今后四年学习与生活有正确规划;了解学校相应规章制度与政策,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熟悉校园环境,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接受正确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塑造人文主义情操。
2. 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
安排在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时间为2周。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对培养学生的团体意识、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具有重要作用,让学生具备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3.社会实践
安排在一、二、三学年寒暑假及节假日进行,时间累计不少于3周。社会实践活动是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重要环节,旨在增强学生吃苦耐劳的品质和对社会的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寒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系团支部、学生会组织的社团活动;参与国内外各级艺术交流活动。鼓励学生参与义工服务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4.专业见习及艺术实践与考察
安排在第2、3、5学期17——18周,共6周。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提高认识及表现生活的能力,加强对祖国河山与人民的热爱,在实践中促进美术技能的强化,提升艺术写生与创作能力。特进行外出专业见习。由专业教师带队组织协调,考察期间需完成至少20幅写生作品,考察结束后需举办艺术与实践考察成果展示。
5.教育实习
安排在第七学期,时间不少于12周。将教育实践回归到教师职业生活中,充分发挥教育实习基地功能,构建教育实践活动体系,设置课程见习、教育实习等环节,使教师职业生活贯穿于大学四年的师范教育中,让师范生在与区域教育生态的互动中,了解专业相关理论,不断提高自身适应教育环境的能力,并获得发展。需完成“五个一”,即一份综合评课报告、一份实习总结、一份优质课教案及课件、一个班队主题教育活动设计方案、一篇教研论文或调查报告。实习原则上采用集中方式进行。
6.创新与创业实践
美术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除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外语应用能力、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书外,鼓励学生参加其它职业资格或专业职称考试、学科竞赛与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科研论文(文艺作品)创作等各类创新与创业实践活动,并至少取得3学分,超过学分可以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7.课外素质拓展
美术学专业学生可选修的课外素质拓展项目包括音乐技能、体育技能、职业礼仪、语言表达与演讲艺术、“三笔字”与书法艺术等,经测试合格取得2学分。
8.专业技能训练与测试、课外跟师
专业职业技能训练旨在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和方法,增强学生掌握其他相关专业技能的能力,使其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极大地提升其就业竞争力和拓宽就业渠道,由学校统一组织。跟师活动利用课余时间进行,需完成一份跟师活动总结、一份优质课教案及课件。
专业技能训练测试项目包括班主任工作技能、书面表达、多媒体课件制作等,技能训练四年不断线,每学期根据教学情况安排不同的训练内容,学生经测试合格取得4学分。该测试对美术学院其它专业开放。
9.毕业论文(创作)
第8学期14周前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及创作展示。毕业论文与创作及展示应体现专业特色,毕业论文应与毕业创作内容高度一致,使学生掌握论文写作的规范与方法,观察与了解美术教育教学现象、美术史及美术思潮变化。指导学生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撰写有现实指导意义的教研论文,解决艺术教育与艺术创作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具备资料收集、文献查阅分析、社会调查、应用专业知识进行推理与逻辑思辨、艺术批评等基本能力。
五、学制、学时与学分
1.学制: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区间为3~6年。
2.学时与学分:理论教学2896学时,142学分,实践教学23学分,合计165学分。
六、毕业条件、学位授予与学位课程
1.毕业条件: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分要求,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要求方能毕业;
2.学位授予:取得毕业资格且学分绩点达到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 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并完成该专业的毕业论文,符合双专业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第二专业毕业证书。
4.学位课程:造型基础、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中小学美术活动与课程教学论、美术表现。
七、课程设置结构体系表
教学类别 |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应修学分 | 学时数 | 学分比重 | 学时比重 | |||||
理论 | 实践 | 理论 | 实践 | 理论 | 实践 | 理论 | 实践 | ||||
理论教学 | 通识教育 | 通识基础课 | 必修 | 28 | 11 | 572 | 294 | 17% | 7% | 20% | 10% |
通识主干课 | 选修 | 8 | 0 | 128 |
| 5% | 5% | 0 | |||
通识选修课 | 选修 | 4 | 2 | 64 | 32 | 2% | 1% | 2% | 1% | ||
教师教育课 | 必修 | 11 | 5 | 210 | 66 | 7% | 3% | 8% | 2% | ||
学科基础 | 学科基础课 | 必修 | 13 | 12 | 222 | 216 | 8% | 8% | 11% | 8% | |
专业教育 | 专业基础课 | 必修 | 6 | 14 | 116 | 400 | 4% | 8% | 5% | 10% | |
专业方向课 | 选修 | 5 | 16 | 88 | 320 | 7% | 10% | 3% | 11% | ||
专业任选课 | 选修 | 2 | 5 | 48 | 120 | 1% | 3% | 2% | 5% | ||
小计 | 77 | 65 | 1448 | 1448 | 47% | 40% | 50% | 50% | |||
实践教学 | 入学教育 | 必修 | 1周 | 1学分 | |||||||
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 | 2周 | 2学分 | |||||||||
专业见习及艺术实践与考察 | 6周 | 3学分 | |||||||||
教育实习 | 12周 | 4学分 | |||||||||
社会实践 | 寒假、暑假 | 1学分 | |||||||||
创新与创业实践 | 课余9周 | 3学分 | |||||||||
课外素质拓展 | 课余6周 | 2学分 | |||||||||
技能训练与测试、课外跟师 | 课余12周 | 4学分 | |||||||||
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展示 | 课余12周 | 3学分 | |||||||||
小 计 | 23学分 | ||||||||||
合 计 学 分 | 165(其中,实践教学学分为87,占总学分52%) |
八、教学时间计划总表
项目 学期、周数 | 一 | 二 | 三 | 四 | 合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授课周数 | 18 | 16 | 16 | 16 | 16 | 16 | 18 | 16 | 142 | |
入学教育 | ① | 课余①周 | ||||||||
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 | ② | 暑假②周 | ||||||||
专业实习(教育实习) | 12 | 12 | ||||||||
专业见习(艺术实践与考察) | 2 | 2 | 2 | 6 | ||||||
毕业论文与毕业创作展示 | 课余12周 | ※ | ||||||||
考 试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16 | |
专业技能训练与测试 | ④ | ④ | ④ | 课余12周※ | ||||||
社会实践 | ① | ① | ① | 寒、暑假③周 | ||||||
创新与创业实践 | ③ | ③ | ③ | 课余⑨周※ | ||||||
课外素质拓展 | ② | ② | ② | 课余⑥周※ | ||||||
教育周数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20 | 18 | 158 | |
寒、暑假 | 6 | 6 | 6 | 6 | 6 | 6 | 6 | — | 42 | |
合 计 | 52 | 52 | 52 | 44 | 200 |